屯昌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
本报屯城7月3日电(记者李梦瑶特约记者邓积钊)海南日报记者7月3日从屯昌县政府办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发展种养生产经营的内生动力,该县将对上述对象年度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高于4000元的,予以每户每年一次性奖励资金1000元。
本次奖励措施收入统计日期包括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2018年度)、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2019年度)、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度),由县扶贫办从国扶系统调取符合标准的对象名单,经过核对、公示后,通过“一卡通”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奖励资金。
2018年度,屯昌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大于4000元的贫困户有3584户,兑付奖励资金共计3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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