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万宁禁放气球
为维护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万宁市气象局将对全市施放升空气球活动加强监管。
自2019年9月23日8时起至10月11日18时止,暂停施放气球作业活动审批;
在此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施放升空气球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32020193(记者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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