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冲洗厕所为幌子 万宁56岁男子猥亵10岁女孩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春棠通讯员王雷)22日22时许,万宁市公安局万城派出所接到一女士报警称,其10岁女儿苏某在某单位一楼厕所内被人猥亵。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
经查,当天,一名叫章某宁的男子以要求帮助冲洗厕所为由,把苏某引到厕所里,然后将厕所门关住,对苏某猥亵约一分多钟,在苏某的央求下章某宁才停止猥亵行为。
当天晚上,万城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章某宁到派出所审查。经审讯,章某宁(男,现年56岁,万宁市长丰镇东和居委会人)如实交代了其猥亵苏某的犯罪行为。
目前,章某宁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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