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滥伐42株桉树 涉嫌滥伐林木罪昨受审
□实习记者吴佳穗记者罗晓宁
通讯员孙宛宛
本报讯昨日,省一中院在琼海万泉河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符某滥伐林木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14日,被告人符某与许某约定,符某以600元的价格购买许某的42株桉树。同年11月18日,符某先后雇请工人到万宁市某村砍伐桉树并搬运桉树原木。当日17时许,被告人符某指示司机陈某共运输两车约11吨桉树原木到木材加工厂出售,出售桉树原木所得款约2630元。经鉴定,被砍伐林木总数共42株,蓄积量共31.7961立方米。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被告人符某的刑事责任。法庭经过审理,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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