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修缮中“长高”近一倍万宁综合执法局:加高建筑在规划范围内,顶部欲安装牌已审批
针对戴先生的举报投诉,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作出三次答复,但结果都不同。
9月13日,戴先生发现该酒吧开始施工,一张当时拍下的照片显示,原包厢区域的天花板被打空。之后,打空的天花板开始支模、搭架施工,越长越高。9月14日,戴先生向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举报此事。
10月1日,12345热线通过电话、公众号两种方式向戴先生反馈了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我局已派城建监察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已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如逾期未自行拆除,我局将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置。”
不过,《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没有让施工停止。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0月11日给出回复意见:“经我局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核实,涉诉建设户主持有大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归属及规划证明》,并经海南省润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鉴定,该处原有房屋属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125-99规定的d级,现正在进行危房修缮。”
对于这个答复,戴先生仍不满意,他认为,危房修缮是拆除或修缮原有建筑,而不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加建。
10月3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回复意见:“经我局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核实,涉诉建设户主持有大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归属及规划证明》,并经海南省润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鉴定,该处原有房屋属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125-99规定的d级,现正在进行危房修缮。加高属于安装广告牌,该处安装广告牌已经审批。”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调查,原规划设计方案中,这栋建筑的层高为5-10米,加高建筑主体约为10米,仍在规划范围内,顶部准备安装的广告牌已获批准,但普通的钢架结构已不足以支撑广告牌的重量,所以又增加了2米的墙体。
至于这种“长高”是不是违法建筑,“危房修缮”和“架设广告牌”能否成为其合法依据,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2月20日向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确认,目前还没有回复。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认定是违法建筑,我们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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