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民 元旦起万宁这些地区禁放烟花爆竹
万宁市政府发布《关于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禁放区域为:万城镇、大茂镇、长丰镇、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辖区域、龙滚镇镇墟、山根镇镇墟、和乐镇镇墟及原港北镇墟;后安镇镇墟及原乐来镇墟,曲冲村委会、坡仔村委会、吴村村委会;北大镇镇墟及原禄马镇墟、原东兴、东岭农场场部范围;东澳镇镇墟及明丰村委会、镜门村委会、明灯村委会;礼纪镇镇墟及石梅村委会、桥海村委会、前进农场、太阳村委会、红群村委会、合兴村委会、合丰村委会;三更罗镇墟及新中农场场部范围;南桥镇镇墟及原南桥农场场部范围以及《万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规定(修正)》里的其他区域。(记者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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