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万宁警方罚款500元
本报讯(记者孙新武杨晓晖通讯员王雷)按照法律规定,经营旅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否则属违法行为。10月25日,万宁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依法处罚一名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租的违法行为人。
当天21时许,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旅租业进行检查,当检查位于兴隆农场兴生北路某旅租时,发现蒙某兴(女,32岁,广西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在没有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租。民警随即将蒙某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蒙某兴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蒙某兴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新闻推荐
经常骑不同摩托车进出,可疑! 万宁警方抓获2名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破获6起案件
万宁警方抓获2名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本报讯近日,万宁市公安局便衣大队以“控发案、多破案”百日攻坚行动为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