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风雨中拆除涉案铁皮屋
本报讯(记者杨晓晖孙新武通讯员谭碧莹)万宁法院执行干警10月28日赶赴南桥镇桥北村委会水割村,在万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见证下,风雨中拆除涉案铁皮屋,依法圆满完成排除妨害工作。
据了解,2018年,原告陈某泽向相关部门提交建房申请书,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开始建房,但被告陈某宁多次阻挠,并在原告分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起了一间铁皮屋。2019年9月30日,万宁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陈某宁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拆除建在原告陈某泽房屋前的铁皮屋、恢复原状。2020年5月11日,陈某泽向万宁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
执行当天,受台风天气影响,风雨交加,执行各小组共10余名干警火速前往执行现场,本次执行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通过单兵系统远程接受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干警设置警戒线、清理现场、登记搬迁物品,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历经2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铁皮屋完全拆除,申请执行人顺利接收清理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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