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让司法公正听得见看得到
本报讯(记者杨晓晖孙新武通讯员张明)12月9日上午,万宁市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徐华兵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万宁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参加。
“召开听证会已经逐渐成为检察机关促进检务公开的一大"法宝"。对于群众有需求的,我们尽量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社会释法说理,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让司法公正听得见、看得到。”徐华兵主持会议时说。
今年7月11日,犯罪嫌疑人裴某斌、裴某平在家族微信群中与被害人裴某兴发生争吵。7月12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相约在某商店解决矛盾。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矛盾。犯罪嫌疑人动手殴打了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7月24日,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取得被害人谅解。8月12日,犯罪嫌疑人主动到万宁市公安局投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就裴某斌、裴某平犯罪情节认定、拟做不起诉决定理由和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分析。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发表了陈述意见。听证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围绕犯罪主观目的、社会影响等开展闭门评议。
鉴于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裴某斌、裴某平认罪态度良好,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同时,两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同村同姓兄弟,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和村民和谐共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分析案件情节轻重、嫌疑人悔罪表现、受害人真实意愿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裴某斌、裴某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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