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电动车占为己用 香烟、可乐……照单全收拿着捡来的辅警工作证上街抓车万宁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提起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0日讯(记者陈栋)2020年5月初,林某甲从万宁市到三亚市找工作,租住在吉阳区。有一天早晨,林某甲无意中捡到两张辅警工作证。而通过这两张捡来的工作证,林某甲便开始肆意妄为……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林某甲提起公诉。
5月16日,林某甲因没有钱用,便想使用辅警工作证和从万宁带来三亚市的对讲机,通过冒充警察抓电动车和摩托车的方式搞钱。当天23时许,林某甲在商品街六巷48号门口拦住驾驶红色新艺牌电动车拉客的王某某,林某甲自称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并把电动车钥匙拔出,其向王某某出示辅警工作证后,王某某逃跑。随后,林某甲将电动车开走供自己使用。
5月22日1时许,林某甲在吉阳区商品街以陈某某涉嫌招嫖为由拦下陈某某的电动车。林某甲向陈某某出示辅警证后,陈某某给林某甲买了一包中华烟和一瓶可乐,林某甲将陈某某放行。
5月26日6时30分许,林某甲在吉阳区临春河路福泉花园小区门口以闯红灯为由拦住许某某的摩托车。林某甲出示辅警工作证并收取许某某200元后,将许某某放行。
5月29日6时20分许,林某甲在吉阳区祥瑞路第七小学门口以检查驾驶证为由拦下温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和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林某甲出示辅警工作证并收取温某某200元后,将温某某放行。林某甲要求杨某某交1000元,杨某某说要打电话让老板送钱来。在等待过程中,路人识破林某甲的假警察身份后将其控制并报警。民警到现场将林某甲抓获。
经鉴定,王某某的红色新艺牌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607元。破案后,电动车已被追回返还被害人。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认为,林某甲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林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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