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委原常委、万城镇党委原书记沈春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报海口12月18日讯(记者尤梦瑜通讯员王书能)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万宁市委原常委、万城镇党委原书记沈春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春强违反廉洁纪律,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沈春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手执公器却心怀私欲,大搞权钱交易,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沈春强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沈春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万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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