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万宁一男子被行拘10日
本报讯(记者杨晓晖孙新武通讯员梁振玮)随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一些人悄悄打起了烟花爆竹的主意,心存侥幸从事非法经营、运输等活动妄图从中获利。近日,万宁一男子因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0日。
经查明,万宁茂兴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翁某茂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便私自将一批烟花爆竹于2020年5月运送到仓库进而销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万宁市公安局决定对翁某茂行政拘留10日。同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二款规定,万宁市公安局决定对万宁市茂兴工贸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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