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违规放烟花 万宁一女子被罚200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孙新武杨晓晖通讯员王雷)万宁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全市部分地区和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6日,一女子因儿子结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万宁警方查处。
1月16日,是万城镇东星村委会下坡村村民邵某儿子结婚的大喜日子。邵某为了喜庆,在家门口燃放爆竹,但该地点属于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当时正在街面上巡逻的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闻声而动赶赴现场,发现满地爆竹纸屑和包装盒,空气中仍弥漫着浓烈的爆竹气味。民警对邵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万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邵某处以罚款200元。
万宁警方提醒:保护环境、改善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管控范围区域外的农村区域少燃放、限制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向公安及安全生产监督机关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核实,查扣金额超过3000元,对举报者奖励3000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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