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长丰镇一村民反映土地被村小组组长以“有证”为由霸占 村委会多次调解没结果
■本报全媒体记者刘武军
记者近日接到万宁市长丰镇黄加村村民杨某举报称,长丰镇黄加村委会迁安村小组组长杨东某将他家约一亩土地占为己有,杨东某声称有土地确权证,强制砍伐毁坏他家种植了几十年的槟榔树。记者近日到长丰镇调查采访。
村民反映:
土地被村小组组长占了
“40多年前(大约1973年),我父亲在迁安村后开荒种植地瓜和胡椒,种了约8年,之后改为种植槟榔、椰子树等经济作物。然而从2015年至今,杨东某多次说土地是他的,刚开始是言语上的矛盾,直至2019年10月份,杨东某又出来争议,并扬言他手里有土地确权证,土地是他的,还私自砍伐我家的槟榔树和椰子树。”杨某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向黄加村委会领导举报并报了警。
去年11月13日,记者前往负责发证审核的长丰镇农林站了解情况。
采访中,农林站副主任黄兴才向记者提供了一套杨东某办证的原始登记材料。在一张变更注销及补发经营权证申请表上,记者发现有三处很蹊跷:一是申请事项为面积变化,具体申请内容及理由为该宗地面积变化;二是申请办证时间和村小组、村委会审核盖章为同一天即2017年4月18日;三是该地块四至签名明显系一人所写。黄兴才解释说:“1998年第一次土地确权,当时是用皮尺量的,2015年再次确权时使用GPS定位,面积大小肯定会发生变化;申请时间和村小组、村委会审核是同一天的原因是当时测量完后,测量结果四至等各家都签字,而且公示没人提出异议,后来要发证的时候再补的手续;至于四至签名是否是同一人所写,则无法确定。对此,黄兴才表示,将对该地块重新测量,有结果会尽快告知。
农林站:承认把关不严
杨某称,从2015年杨东某扬言土地“是他的”至今,两家的矛盾多次经村委会和长丰镇司法所调解。黄加村委会书记林道学向记者证实,迁安小组是当初市里修建太阳河水库的时候搬迁来的,当时按政策大家都分有土地。杨某和杨东某是同宗同族的堂兄弟,以前杨某的父亲当小组长时,大家相处比较融洽,后来杨东某当小组长,关系开始变僵。从2015年开始,双方为了这0.92亩土地的权属矛盾愈演愈烈,村委会多次调解没有结果。
“当时杨某一家报警时,杨东某才说自己有证,调解员让他拿出来证实,但他一直拒绝,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证,具体办理的什么证也不清楚。”长丰镇司法所所长林志平告诉记者。
记者找到杨东某,他以土地确权证拿出来怕被别人抢走为由拒绝提供。
那么杨东某土地确权证究竟是怎么办理出来的?去年12月9日,记者找到长丰镇农林站主任黄家文。对此,黄家文回应称:“这件事农林站确实存在把关不严的失误,我们先找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就按程序公告撤销,维持土地现状。”
今年1月7日,记者到长丰镇采访。杨某向记者反映:“村委会和农林站上门重新测量了土地。”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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