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万宁一村民被罚200元
□记者廖自如通讯员梁振玮
本报讯自《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以来,万宁市公安机关对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实行严管态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个别人无视法律法规。2月7日,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委会一村民就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200元。
经查,当天0时5分,刘某珠在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委会刘家祠堂做祭祀活动时,燃放鞭炮进行庆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万宁市公安局北坡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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