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执行监督职能,为执行难“解疙瘩” 发出检察建议后 没有就此停止
■本报全媒体记者张星
“没想到已经终结执行3年多的案子,你们用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法院重启执行。执行效果好,拆迁速度快,为你们的高效工作点赞。”前不久,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负责人李小榆对前来回访的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玉林感激地说。
据介绍,万宁市检察院通过检察监督,保障了万宁槟榔产业园大项目加快建设。目前,已有12家企业签约槟榔产业园,投资总额57.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万个。
槟榔产业园项目遇难题,负责人求助检察院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一批批大项目接踵而至。根据万宁市委、市政府引进重点项目,助力建自贸港建设的决策部署,2018年10月,占地3000亩的万宁槟榔产业园作为重大规划项目之一,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征地、拆迁、项目规划等工作。
不曾料到的是,槟榔产业园项目规划用地中的海南农垦东兴农场有限公司(下称东兴农场)原椰蓉厂厂房和土地却得不到腾挪,原本法院强制林某迁出,但不知何故,2017年9月10日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这一裁定,直接影响到槟榔产业园项目的整体规划。
对此,李小榆心急如焚,一筹莫展。尽管李小榆为解决项目征地难题四处奔波,但问题没能得到解决。
2020年6月18日,万宁市检察院召开落实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6条措施座谈会,想方设法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应邀参会的李小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简单叙述了项目部分征地拆迁被法院终结执行的情况,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解决土地征用难题的建议。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主持座谈会的陈玉林针对李小榆所提意见,当即表态,会尽快调查核实,力求问题得到解决,以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实地调查,查清来龙去脉发出检察建议
次日一大早,陈玉林带领民事检察部门干警赶到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征地指挥部实地调查,了解到东兴农场起诉林某非法侵占该农场椰蓉厂厂房和土地的来龙去脉。与此同时,民事检察部门受理了东兴农场不服法院终结该案的执行监督申请。
原来,2015年下半年,东兴农场开始起诉林某非法侵占东兴农场49亩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的使用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林某停止侵权并排除妨害,返还被侵占的土地、厂房,清除种植物。2015年11月18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林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对东兴农场国有土地停止侵害并排除妨害,清除其所种植的经济作物、林木,并腾空所侵占的厂房,将被侵占的土地、厂房返还东兴农场。
林某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4月2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终审判决作出一年之后,林某仍无动于衷,置之不理。2017年4月7日,东兴农场向万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案件执行之初就出现了错误。该案本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却被定性为“物权保护纠纷案”。早在2017年4月25日,法院就向林某作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按照法律规定需要10日内送达,但直到2017年7月31日,林某才收到。
此外,法院在2017年9月10日对该案作出了终结执行裁定,而直到2018年11月7日,东兴农场才收到法院补充邮寄的终结执行裁定书。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材料证明东兴农场同意终结执行。所谓证明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程序的电话笔录的时间,是在终结执行程序后,而且电话笔录中,被询问人吴某,既不是东兴农场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委托代理人,无权代表东兴农场行使决定权。
检察官还发现,该案判决是要求林某退出侵占的房屋和土地,执行法院却一再查询林某的财产,还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也与所要执行的判决内容毫无关系。
针对审查出的问题,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的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处理该案中违法行为,并引以为戒,依法规范执行程序,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同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执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内容,以维护司法权威。
法院重启执行,共同制定方案
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立即组织全院民事案件法官传达学习,进行讨论后,发现确实存在适用案由及执行程序错误的现象。承办该案法官就此作出了深刻检讨。与此同时,法院依职权决定恢复对此案的执行。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的工作没有就此停止。
为实现强制执行效果最大化,陈玉林就该案向万宁市委专题汇报,并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召开“三长”联席会议,协调公检法主要领导共同研究部署强制执行具体事项。
2020年8月12日,在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下,万宁市法院召开了公、检、法强制执行案件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对林某强制执行的具体工作,并听取了东兴农场及槟榔产业园征地领导小组代表的相关意见。同年8月13日,万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应龙主持召开“三长”重大案件协调会,会议再次听取了该案进展情况汇报,并达成了强制执行的意见。
针对林某提出无理要求、拒不执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万宁市检察院派驻槟榔产业园项目检察工作站干警协调市公安局、槟榔产业园项目征地指挥部及东兴农场,密切配合法院执行法官执行工作,多次现场勘查执行范围,并利用无人机航拍制图,共同制定强制执行方案。
2020年9月4日,法院下达执行命令。当天,项目征地指挥部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自行拆除被侵占多年的废弃椰蓉厂厂房2187平方米,并彻底清除占地种植的树木,为项目建设收回了国有土地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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