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晓晖孙新武通讯员曾君倩)3月18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在万宁市北大镇东兴居东兴中学开展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集中宣判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依法公开宣判李某王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以及吴某培、吴某川涉恶案,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刑期。
万宁市人民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机关单位代表,东兴中学、小学师生代表,东兴居群众代表共1000余人参与旁听。
集中宣判前,万宁市法院院长吴雄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大背景,结合所审案件,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万宁市人民法院共受理黑恶犯罪案件62件,被告人208人,共审结58件174人,结案率达93.5%,其中经审理认定为恶势力犯罪147人,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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