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威风”无故打人砸车 8少年寻衅滋事,万宁新梅海岸派出所民警循着一个快手视频找到他们
■本报全媒体记者李崇育
今年15岁的肖某是万宁礼纪镇石梅村委会杨梅村人,自小不爱学习,很小就辍学。后来肖某父母各自出去打工,肖某和爷爷奶奶一起在村里生活。肖某认为爷爷奶奶的管教是“多管闲事”,加上没有父母约束,肖某整天不着家,和村里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肖某爱好和小伙伴在寻找刺激时录视频发快手上炫耀。
3月25日,万宁新梅海岸派出所教导员王正平告诉法治时报记者,肖某和几个伙伴近日寻衅滋事,无故追打他人还打砸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万宁新梅海岸派出所民警循着前段时间发在快手上一个视频找上门来了。
海边游玩莫名其妙被追打
3月13日14时20分,万宁新梅海岸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和3名伙伴在石梅村委会杨梅桥附近被多人无故追打,当时他和朋友跑开了,后来回到现场发现他们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被砸了。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报警人黄某珠等4人都是十几岁。黄某珠指着倒在路边草丛中的3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反映称他们是万宁南林镇人,当天他们4人约好一起骑车到石梅湾玩。来到杨梅桥附近后,他们把车停好准备走到沙滩边抓螃蟹和钓鱼。突然从附近村子里走出3名十几岁少年。这3个人看到他们几个后,站在那里嘀咕了几下并一直看着他们,其中一人返回村子里面。不到20分钟,刚才返回村子里的那人带来了骑着3辆摩托车的5名年纪相仿的少年。这些人气势汹汹地向黄某珠4人冲过来,其中一个带头的捡起一块石头,大声嚷嚷道:“你们从哪里来的?竟敢跑到我们这边来抓鱼,"假精"是不?打死你们!”
黄某珠4人当场吓坏了,撒腿就往海边跑。那些人一边追赶一边从地上捡起石头,远远扔向黄某珠4人。
黄某珠4人跑出约1公里后回过头来张望,发现这些人没有追上来。黄某珠4人停下来待了约一个小时。因为他们4人是骑车过来的,要回家得回原先停车的地方去取车。黄某珠4人虽然担心害怕,但没办法,只好一边走一边观察着慢慢地回到当初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地方发现,骑过来的3辆车被丢在草丛边,几乎被砸烂,旁边有一些大石头。
看到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被打砸坏开不了,黄某珠4人赶紧报警求助。
快手视频刷到嫌疑人“蘑菇头”
黄某珠告诉民警,他们4人和这伙人不认识,应该没有什么矛盾纠葛,却莫名其妙被对方追赶打砸。
因为现场没有视频监控,受害人又不认识这些人,民警现场不能判断这人是来自哪里的。等黄某珠4人情绪慢慢平复下来后,民警问:“对那些人有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受害人黄某坤回想说,这些人中带头指着他们骂的,个子比较矮,身穿白T恤,剪着一个“蘑菇头”,染着白灰色的头发。还有一个差不多个头,染着红色的头发。
黄某珠突然想起一件事并告诉民警:“那名白"蘑菇头"者,我前段时间在快手视频上还刷到过他们几个在一起飙车时拍的视频,应该就是他了。”
黄某珠说着,赶紧掏出手机翻看了一会,并告诉民警:“你看你看,就是他了。”
民警接过黄某珠的手机一看,是一段几名少年在飙车的视频。黄某珠指着视频中一个白灰色头发的少年,说:“我记得特别清楚,应该就是他了。”
在这段视频中,有个背影引起民警陈希鑫注意,他认出是附近黄梅村13岁的毛某能,因为打架和偷东西被警方处理过。而后面被叫来的几个人来得很快,消失得也快,民警根据这些情况判断这些人应该是附近村的。
民警立即联系杨梅村委会干部,让他们到现场来帮忙看视频辨认。后经赶来的杨梅村委会干部辨认,红、白俩“蘑菇头”是黄梅村的小孩。
8名违法少年全部到案
第二天早上9时,陈希鑫和同事赶到毛某能家时,发现毛某能和另外一个小孩睡在一起,把被子掀开后,二人具有最明显的特征——一红一白“蘑菇头”。
陈希鑫对从睡眠中惊醒的毛某能说:“你知道我们今天为什么找你们吗?”
毛某能看到民警,反应过来并交代说:“知道知道,就是因为昨天砸车的事。”
陈希鑫对另外的那个白色“蘑菇头”说:“你叫什么名?你们昨天一起的另外几个人呢?”白“蘑菇头”低着头交代说:“我叫肖某,另外几个人在别的朋友家睡觉,我带你们去找他们吧。”
当天,在红、白“蘑菇头”的带领下,民警把其他5个参与寻衅滋事者一起传唤到新梅海岸派出所接受调查。
另外一名违法人员李某兵在三亚技校读书,当天已经返回三亚。民警通知李某兵父母,让他第二天回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3月15日,李某兵来到新梅海岸派出所接受调查。致此,所有参与3月13日寻衅滋事的成员全部到案。他们都是附近杨梅村和乌石村的小孩,分别是肖某(15岁)、毛某能(13岁)、李某浩(13岁)、李某兵(17岁)、黄某祥(14岁)、黄某朋(13岁)、黄某康(13岁)、黄某(17岁)。
据8人交代,他们和这几名受害人不认识,当天见到4人来,因为对方不是当地人,他们觉得好欺负,为了在受害人面前树“威风”,就无故追打对方,没有打到人,就打砸对方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经民警讯问,8人承认了违法事实。
目前,新梅海岸派出所依法对毛某能、李某浩、黄某朋、黄某康、黄某祥不予行政处罚,对肖某、黄某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李某兵因为有前科,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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