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清洗猪圈运送49只生猪 万宁法院强制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据了解,朱某香在东和农场群英五队鱼塘的东侧建造房屋居住。张某于2014年5月在东和农场群英五队鱼塘西侧开始盖起四间三层的楼房。朱某香在鱼塘西侧边沿有一块土地与张某家相邻。2016年6月,朱某香在该地上搭建铁棚用于养猪。朱某香所建猪场与张某家庭院一墙之隔。
据万宁法院现场勘查,朱某香养猪场生猪发出噪音较大,对原告的居室生活、睡眠安居造成影响。圈养生猪产生的异常气味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对原告居家造成空气污染。为此,万宁法院判处被告朱某香停止养猪行为,并消除因养猪产生的异常气味。
11月24日上午,万宁法院依法到国营东和农场群英五队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依法对猪圈内49只生猪进行驱赶、运送。执行人员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拍照摄像,并送达相关裁定文书。经过3个小时的运送生猪与清洗,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新闻推荐
万宁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收259户危房改造户拍照费还报销
本报讯“万宁市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在该镇2015年拍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工作中,违规向259户危房改造户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