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万宁”评选启动可推荐也可自荐
本报海口12月12日讯(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陈康)12月12日,万宁市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广泛开展“感动万宁”2018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据了解,“感动万宁”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自201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三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示范作用。本次评选活动是在万宁市委、万宁市政府指导下,由万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南国都市报社、万宁市文明办、万宁市广电中心、万宁市新闻办联合承办。
活动时间:2018年12月到2019年1月底结束,历时2个月。
参评条件
籍贯、工作或生活在万宁的个人或集体,其参评事迹发生地不受地域限制;
其他的个人或集体,其参评事迹必须发生在万宁地区或与万宁高度关联;
在脱贫攻坚工作及“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与。
参评人选和事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有令人感动、催人奋进的人格魅力,展现积极昂扬、健康向善的精神风貌。已获得前两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评。
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媒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单位推荐:由万宁市委宣传部发文,征集2018“感动万宁”十大人物候选人;
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发送推荐材料至电子邮箱xuanchuanbu4409@163.com进行推荐;
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自荐,以“姓名+联系方式+推荐人姓名、联系方式、职业、事迹”发送邮件至xuanchuanbu4409@163.com。
媒体推荐:登录南国都市报官方微信2018年“感动万宁”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官方专题页面点击“我要推荐”在线推荐、自荐或者下载推荐表格填写,也可以纸质信函寄至万宁市委宣传部(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01室)。
工作日可拨打62238659进行活动咨询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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