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便民庭审”走进东新农场公司
本报海口7月19日讯(记者卢裕元通讯员郭媛媛)7月10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东新农场公司东和片区北公湾队,现场开庭审理一桩离婚纠纷案件。该法院“贴近基层、方便群众、服务人民”的工作方法,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点赞。
当天,万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冯某香起诉被告黄某明离婚纠纷一案。据了解,2012年12月16日,被告黄某明因头部外伤前往海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认定为二级残疾。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万宁市人民法院考虑到黄某明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便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家门口,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在车内进行,黄某明的父亲、姐姐等亲戚在场旁听,案件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意愿后,耐心劝说当事人,并邀请该队的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释明。
法庭开在了家门口,在离当事人最近、最便利的地点审理案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这一新颖的办案方式也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围观。庭审结束后,万宁法院工作人员向职工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当场接受群众咨询34人次,达到了“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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