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有效?
万宁吴先生问:我向余某借款20万元用于做生意的资金周转。此后,余某通知我,他已将这单20万元的债权转让林某。现在借款期限届满,林某要求我还款。请问,余某转让这单债权给林某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我不同意,该转让行为是否无效?
答复:余某的转让行为有法律依据,即使你不同意,该转让行为仍有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该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余某将享有的20万元债权转让林某符合上述规定,且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无须取得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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