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利用司法惩戒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19名农民工讨回工钱27万元
据悉,文昌某公司拖欠19名农民工工钱41万元,在劳动仲裁时承诺支付工钱并签订调解协议,但逾期不给付,19名农民工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保障涉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传唤了文昌某公司负责人黄某到庭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但黄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支付工钱。11月22日,文昌法院决定对黄某给予司法拘留15天的惩戒措施。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通过对黄某析理释法和法律教育,使黄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危害性和可能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黄某在司法拘留期满后便开始积极筹款,于12月24日将案款27万元带到法院要求支付给19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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