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教学设备受贿30.8万文昌教育局电化教育设备站原站长吴某获刑
本报讯(记者陈敏王盛利)泄漏招标信息,按照行贿人提供的设备型号制作招标方案,文昌市教育局电化教育设备站原站长吴某,在办理文昌市教育系统教学设备采购业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5名教学设备供应商30.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近日,文昌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13年和2016年期间,淮安市某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和淮安市星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某公司)先后通过招投标承揽了文昌市教育局的三个工程。
在三个项目招标前,某某公司和星某公司的股东方某委托其胞弟方某某与时任文昌市教育局电化教育设备站站长吴某联系后,希望能帮助其顺利中标。吴某把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告诉方某某,并参照方某某提供的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来设定招标条件,帮助某某公司和星某公司中标这三个项目。方某送给吴某好处费23万元。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因工作关系吴某与教学设备供应商苏某忠相识后,苏某忠以淮安市展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名义承包了文昌市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装备项目和音乐器材的采购项目。
苏某忠为了感谢吴某在项目采购、验收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分两次送现金4万元给吴某。
据了解,吴某在文昌市教育局电化教育设备站站长期间,在办理文昌市教育系统教学设备采购业务的过程中,非法收受5名教学设备供应商的30.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文昌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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