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女子与前婆婆及前夫现任妻子大打出手 经文昌城南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前婆婆事后起诉索赔,被法院依法驳回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女子刘芳因与前夫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带着姐妹进入前夫家中,与前婆婆及前夫现任妻子大打出手。为此刘芳的前婆婆将其告上法庭。
女子带人上门,与前婆婆及前夫现任妻子打了起来
2018年12月11日,刘芳因与前夫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带着姐妹小青和小华来到文昌市文城镇第二市场某银行楼上其前夫吴强家里,与李萍(吴强母亲)发生口角,刘芳、小青、小华与李萍、林笑(吴强现任妻子)发生推搡、扭打,造成刘芳、小青、小华、李萍、林笑等五人躯干多处淤血、破皮,小华手机屏幕破碎。
经派出所民警调解,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事情发生后,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传唤李萍、林笑、刘芳、小青、小华到派出所,各方均有调解的意向。
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时,李萍和吴强均在场。因李萍说头晕,由吴强送其去医院检查。吴强从医院返回派出所后,代表其母亲参与调解。
经城南派出所民警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对方赔礼道歉,双方都接受对方的道歉;2.双方主动表示不要求对方赔偿,双方自行承担医疗费、手机维修等一切费用;3.刘芳、小青、小华、李萍、林笑自愿放弃法医鉴定,并表示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4.双方不再因为此事挑起事端。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并当场履行,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不予处罚。该调解协议落款处除李萍由其儿子吴强代签名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均签名并按指印。
李萍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在文昌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李萍住院期间由吴强护理。
前婆婆事后起诉索赔,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事后,李萍不认可该份调解协议,将刘芳、小华、小青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芳、小华、小青共同赔偿医疗费2454.57元、护理费300元等,共计3354.57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文昌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李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海南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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