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公安局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责令2企业限期整改
本报讯(记者陈瑜通讯员潘碧雯),文昌市公安局近日对文昌利洋对虾繁育有限公司、海南三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中航三鑫(文昌)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检查。
据了解,民警通过查阅台账及申请购买备案单位证明材料、实地检查仓储保管设备及安全措施实际落实情况、比对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现场对内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落实整改。
文昌市公安局表示,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对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芬太尼类物质、“笑气”等的日常监管,摸清相关企业底数情况,提高管控工作能力,严厉打击涉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成瘾物质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流弊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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