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书
符月辉、黄秀芳:
我局于2020年6月6日向你们送达《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文建易决字[2020]第1号),你们应于2021年2月6日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3990元,但你们未依法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催告如下:你们应在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依法付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3990元,逾期不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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