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暂行办法》和《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将以下壹(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三、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该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7日到文昌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7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2月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18年11月29日8时00分至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动工开发建设项目。(二)该宗地属商服用地,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要符合当地建筑风貌,并报文昌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2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三)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出让总价款60%。分期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四)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一经办理手续参与竞买,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愿承担参加竞买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五)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六)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白金路2号、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杨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330100、65303602、66793886
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
http://www.hnlmmarket.com/
文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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