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 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文城11月9日电(记者李佳飞特约记者黄良策)作为全国33个试点市县之一,文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广受关注。海南日报记者11月7日从文昌市获悉,截至目前,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3项试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集体用地布局,规范了农村住宅建设。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自启动试点以来,文昌市分别采取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等途径和出让、租赁等入市方式,共计成功入市土地15宗,面积约135.8亩,成交总价8668万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733万元。目前,文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办公室还建立了入市项目库,现已具备入市条件、正在办理入市的地块有32宗,面积共计282.4亩。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截至目前,文昌累计完成征地面积800.9亩。值得一提的是,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该市特别增设了生活补贴资金,平均每亩补贴3万元,并按10%的比例留用安置地,给被征地农民提供较好的安置条件。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去年底刚刚启动,目前已选址龙楼镇山园村、文城镇汪洋一村、潭牛镇大庙村、东郊镇西海村进行试点,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融合。
文昌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12号文件提出,要在海南全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不同权属、不同用途建设用地合理比价调节机制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统筹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类型土地的农民收益,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省委、省政府也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来抓,文昌将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各项试点工作。
近日,文昌市专门召开全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文昌市农村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文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文昌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文昌市公共利益用地界定及争议处置方案》4个文件,鼓励和引导各镇(农场)建设共享农庄、美丽乡村等项目,为建设乡风文明、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打好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3项试点进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成功入市土地15宗
面积约135.8亩
成交总价8668万元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为被征地农民增设生活补贴资金
平均每亩补贴30000元
按10%的比例留用安置地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已选址龙楼镇山园村
文城镇汪洋一村
潭牛镇大庙村
东郊镇西海村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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