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立案审判全流程加强助残保障 院长上门提供司法服务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瑜通讯员郑涛)5月18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军等人来到因事故致残的当事人陈某家中,询问其身体及家庭有关情况,并提供立案操作指引与司法救助金申请指导。
据了解,2015年9月18日,陈某因一场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及身上多处损伤,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家庭一度陷入困苦之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到文昌法院起诉事故责任对方。该案审理过程中,考虑到陈某经济条件,文昌法院主动减免诉讼费用7000余元。该案经审理,判决被告承担一定责任进行赔偿。虽然判决获得赔偿,但陈某的经济困难还远远没有得到解决。
原来,陈某因颅脑损伤引发了“继发性癫痫病”,经鉴定,颅脑损伤达到了六级伤残的标准。近年来,陈某多次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新增的后续治疗费,法院均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目前,尚有部分赔偿款未执行到位。
近日,陈某得知文昌市人民法院与文昌市残联联合签发《文昌市人民法院、文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细则》,法院在立案、审判全流程加强助残服务,提供助残保障等情况,便主动联系法院。赵军了解到情况后,高度重视,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陈某家中了解情况,提供立案执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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