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未过户房主去世引纠纷 文昌法院法官倾情调解巧化干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瑜通讯员符夏如)近日,文昌法院法官积极调解下,一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的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原告当即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案结事了。
据悉,2007年5月9日,原告与王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合同书》,约定王某将其名下位于文昌市昌洒镇的某地块及地上自建的103平方米平房及33平方米简易房10万元出售给原告,原告已向王某支付全部转让款,但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至今未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现王某已去世,原告多次向王某的继承人即4位被告主张权利,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原告办理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过户手续,但四位被告均不予配合,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在了解案件事实后,积极联系被告,询问相关情况后得知,4位被告不愿意配合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希望出售土地及地上房屋,但愿意将合同约定的转让款10万元返还,并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原告终于愿意与被告进行协商调解,但要求被告在退还10万元交易费用的基础上额外支付补偿款。
经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即被告向原告返还合同约定的10万元转让款,并向原告支付补偿款7万元。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和见证下进行调解与交付。交付完成后,原告当即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该案最终得以案件事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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