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障人士提供诉讼便利 文昌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瑜通讯员吴媚)文昌市法院为涉残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等便利,切实维护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文昌市法院龙楼中心法庭受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两案由同一交通事故引发。原告因该交通事故被评定为一级残疾,为此花去高额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目前家庭经济已无法支撑其继续治疗,故向文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起诉后,承办法官非常重视,在立案、送达材料环节加强助残服务,提供助残保障,前往原告住院治疗的医院进行直接送达,同时了解原告的治疗和康复的情况。
除此之外,承办法官还力促双方积极沟通,审判调解两手抓,在定下开庭时间的同时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并组织调解,询问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项目及数额的初步意见。被告表示同意赔偿损失,但对原告主张的项目及数额需要进一步核实,另外提出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希望能分期支付。据了解,双方目前正进行调解的初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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