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龙楼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 尽职尽责 司法为民
核心提示
文昌市龙楼司法所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调解
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实现矛盾不上交
坚决贯彻“枫桥经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龙楼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体化,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1至10月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件,调解成功率98%。由于龙楼航天城的建设发展,许多建设项目落户龙楼,吸引大量农民工到龙楼务工,由于建筑工地上存在许多管理混乱的劳务公司和不符资质的承包人,造成民工欠薪引起的工资纠纷频繁发生。每到岁末年底,许多未能及时得到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大多选择到司法所寻求帮助。今年以来龙楼司法所共成功调解1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为70余名农民工朋友讨回薪资约37万元。
●社区矫正
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促进教育管理帮扶深度融合
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完善社区矫正教管机制。龙楼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社区矫正教管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帮扶的深度融合。截至今年10月,龙楼司法所在册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有14名,均为缓刑人员。对正在予以监管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一是每周严格执行报到制度,并按照规定入矫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点人员每半月走访一次,其他人员每月走访一次,同时将每周报到表现、每月走访情况登记归档;二是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深入了解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情况,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因人施教对其制定科学的教育矫正方案,并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方式,进一步提高矫正对象的学习积极性和效果。例如,联合辖区检察室、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预防毒品”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三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条例的矫正对象及时上报市局,配合人民法院对其收监执行。目前,在册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均能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监管,遵纪守法,接受矫正,积极面对社会,努力自我改造。
●法治宣传
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宪法意识向贫困户延伸法律援助
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做好“党委书记上党课学党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党章党规、增强法治观念、恪守法律原则、履行职责使命。二是在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利用宣传栏、宣传车、LED显示屏、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采取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共举办各类讲座、宣传活动27次,内容涵盖毒品预防、扫黑除恶、环境保护、防范电讯诈骗和安全生产等诸多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法规宣传,宣传覆盖达17000多人次。通过开展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创造了人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三是在法治扶贫方面,主要以进村入户和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面对面向贫困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讲解与农村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以案释法详细分析解决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就业保障等常见问题的法律途径,引导群众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依法办事。同时接受群众咨询,积极解答他们最需要了解的法律服务问题,把法律援助服务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延伸,使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道路上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015年以来龙楼司法所连续三年被评为文昌市“先进司法所”,2017年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成为全市第一家被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荣誉称号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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