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占用集体土地多年 文昌法院强制清场将2涉案土地归还村民小组
本报讯(记者陈瑜通讯员蔡金霖)12月7日,文昌市法院在文昌市潭牛镇二公堆村委会大位东村开展强制执行行动,依法将两块涉案土地强制清场,归还给村集体。为透明执行过程,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公证处等人员到场监督公证,并联合媒体进行现场直播,透明执法。
据悉,其中一块涉案土地位于大位东村民小组地名为茂山坡(墓山坡)土地面积约14亩。被告郭泽存为大位东村民小组成员,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该地上使用部分土地种植树木。2005年3月,文昌市人民政府给大位东经济合作社(现为大位东村民小组)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郭泽存一直未与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且未缴纳土地租金。2014年村民小组要求郭泽存于2014年12月31日前清理地上树木,但其一直未清理。村民小组便将郭泽存诉至文昌市法院。2015年6月25日,法院依法判决郭泽存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处理完毕涉案土地面积约14亩的林木,将土地归还给村民小组,并付清村民小组土地租金损失13650元。但郭泽存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
另一涉案土地位于大位东村,占地面积约10亩。1982年,郭某万及陈某谋在该宗土地挖两口鱼塘,经营期间每年向国家上缴380斤谷子作为当时的公粮及300元作为土地租金。1994年,二人口头将鱼塘转让给郭泽存经营,郭泽存未与大位东村民小组重新订立承包合同。2015年大位东村民小组将郭某万及陈某谋诉至文昌法院,郭泽存为案件第三人。法院经审理,2015年10月15日,依法判决郭泽存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涉案的10亩鱼塘退还给村民小组,但郭泽存一直未履行。
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文昌市法院召开讨论会,并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明确执行人员具体分工及责任。12月6日晚,该院执行组再次开会部署执行工作。12月7日,整个执行过程进展顺利,文昌市法院依法及时将涉案土地归还给村民小组。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陈瑜通讯员叶永峰)12月3日,文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