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4天执结5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执行案申请人领到40余万土地补偿款
本报讯(记者陈瑜通讯员云明慧黄珊珊)文昌法院清澜法庭近日受理5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4天,执结标的达40余万元。
据悉,因建设文琼高速公路的需要,文昌市政府征用了被执行人的部分土地,被执行人文昌市文城镇某村民小组获得了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款,而被执行人以5案申请人系“外嫁女”或“外孙女”为由,不同意增加独生子女多一人份额,拒绝给5案申请人分配土地补偿款。5案申请人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执行人支付土地补偿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5案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但被执行人迟迟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5案申请人于今年7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法官邓德武在受理案件后,带领执行小组兵分两路,分别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和前往银行请求协助划拨案款。承办法官在短短4天时间里,高效执结该5宗案件。申请执行人收到各自案款后,纷纷对法院高效执行举手称赞,同时也保障了文琼高速文昌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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