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强制清场交付房屋给申请执行人
据悉,4月22日,五指山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五指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余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余某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搬迁时间到期后,未进行任何搬迁行动,法院遂依法作出搬迁公告,并张贴于涉案地。余某仍拒不配合搬迁工作,法院遂依法对余某发出强制搬迁的通知。
6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在确定被执行人不在场后,执行法官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入场清点余某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并全程摄像、拍照留存。现场清理完毕后,在法院执行人员和书记员监督下,执行干警、当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搬运人员一起随车将余某的家具家电等物品搬运到存放地点,连同物品清单交给当地街道办事处。随后,执行干警将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五指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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