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亲历八年官司谈律师行业监管
□刘法亭
从山东到海南投资农业、房产等方面项目的我,因一栋楼的确权纠纷走上打官司道路后,从一审到再审,在8年时间接触到的律师,以及其中少数律师打着与法院领导和主审法官关系好,或者打官司不花钱不能胜诉的说教,诱骗我签订了数百万元的代理合同,而结果却与这些律师当时的承诺和夸下的海口大相径庭。这类律师虽然是极少数,但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法治海南的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环境,严重败坏了整个律师队伍的声誉。律师行业加强有效监管已是刻不容缓。
投资房产陷入纠纷
2005年1月,我与宋先生、苏先生等5人与海南某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某泉公司)签订《联营合同》,以某泉公司名义,由我们5人投资建设五指山市某泉家园大楼,并约定“大楼的产权、盈亏和经济、法律责任等全部归5人所有,与某泉公司无关,某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008年7月,其他4个合伙人因无资金投入,将建设项目的开发权和所有权等全部转让给我,由我全权负责投资建设,且盈亏均归我。2010年底,因某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反悔,其竟以某泉公司的名义称我在建的某泉家园项目系某泉公司所有,欲把我踢出局去。为此,我投资的这一房产项目陷入纠纷,从而不得不通过诉讼解决这个纠纷。
诉讼路上遇到的“套路”律师
2012年6月,我起诉某泉公司,向法院诉求按合同约定和投资、管理的事实,将大楼确权到我名下。在这一确权纠纷案中,先后有5位“套路”律师使我维权陷入被动,甚至险些让我倾家荡产。
第一个代理该案的律师是五指山市某律师,其以必须给法官送钱,才能打赢官司为由,让我多付了10万元的代理费,但最后仍以被迫撤诉告终。
2016年8月,我再次向法院提起该大楼确权之诉,一审法院依据事实判决某泉家园大楼所有权归我。然而,某泉公司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我找到在海南执业30多年的一位老律师X。X熟悉案情后称:“我与某院长、某庭长等是多年的老朋友,经常在一块打麻将,吃喝玩乐,你这个案子,我保证维持原判”。他的信誓旦旦让我感到其能力不凡,但因当时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就在其要求下,由我们夫妻俩给其出具了内容为“二审胜诉后,送给他一套69m2的房子抵顶代理费”的保证书。他向我出具了“保证维持一审判决”的承诺书。当我发觉二审法院有意改判时,即找他解决,结果证实其所谓的与法院和法官的人脉关系,全是胡编乱造,坑人骗钱。
在危急时刻,年轻律师F“出手相助”称:“他老婆与某法官既是同事、又是闺蜜,经常来往,他俩口子负责说服这位法官,维持原判”,约定我先交1万元,胜诉后再交5万元,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结果该案二审仍被改判,给我又一次造成巨大损失。
二审败诉后,按规定半年内能向省高院提出再审,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我在小心翼翼、精心筛选律师时,选中了自称是法学硕士,曾当过法官的某律师。其称:他与法院多个领导关系很好,同时灌输:“打再审案子,必须具备三要素,六个字,即"有理、有人、有钱"缺一不可”。签订好风险代理合同后,这个律师先后以与法院某领导吃饭娱乐为由,从我手中支取了9万元。在法院开庭前,我发现这个自称有“人脉”的律师又是在编造谎言,并当场揭穿和辞退,更换了律师。
后来,我根据这么多年打官司的经验,补充大量证据、自己书写诉讼材料,最终得到再审支持,维持了一审判决,获得产权。
在省高院裁定再审之后,被申请人的律师G已预测到他与某泉公司巨额的代理费将成为泡影,就主动找到我赔礼道歉,并骗称:“如果付给他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活动经费等100万元的实际支出后,他立马撤诉,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大楼的查封”。对于这个被申请人律师让申请人给诉讼代理费的可耻要求,我当场予以严拒。
律师行业监管亟需加强
我经历的5个“套路”律师,都是打着与法官或法院领导关系“特铁”的名义骗取当事人的认可,继而达成代理合同。这类律师的做法严重违反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针对律师行业存在的乱象,我结合多年打官司聘请律师的经历,联合了多名打过多起官司的当事人,对有律师参与的案件进行了调研。调研后发现,有少数律师会打着与法官熟、关系好,保证打赢的幌子,忽悠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然后再以请客送钱为由,骗取当事人的钱财。他们不务正业,把案子做得不伦不类,本应胜诉,反而败诉。有的被对方收买,暗地通风报信,帮对方打官司。另有极少数律师,没有职业道德,一门心思为钱,当他们以欺骗的方法揽取案源后,连案卷都没空看,凭感觉写一份起诉书或答辩状、代理词之类,递交法院,然后在开庭时随便应付一下。这类律师之所以这样做,除了自己的道德低下之外,还因为案件胜诉与败诉均与他们无关。
在调研中我发现,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律师有职业操守,有工作能力,致力维护当事人权益,认真负责地做好代理工作,但这样的好律师因为各种因素不一定能遇到。
为此,我对律师行业的监管提几点建议:
1、加强律师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律师是促进社会公正的职业,但少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借机敛财,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甚至违法违规执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要加强律师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使每个律师都能依法依规行使执行权利,履行职责义务,遵守律师规则,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公正。
2、降低律师收费标准。目前规定的律师收费的标准太高,不符合“按劳取酬”分配原则。一个有特殊贡献的科学家,年收入才百万元,而在各大城市的律师,有的年收入上千万、几千万,数字惊人。
3、降低风险代理费。律师的风险代理费10%—30%。绝大多数律师都是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先收部分基本费用,胜诉后再收取更多的费用。这样高的风险代理费,使得律师不尽心尽力办案,反正需要花费时让当事人掏腰包,官司赢了有进账,输了也不亏。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律师与法官串通,将风险代理合同复印件交给有关法官,承诺胜诉后按比例分成,这样明显地滋生了腐败。
4、要让法官的收入与工作量成正比。大多法官的工作量和收入,与律师成倒挂反比,导致法官纷纷下海当律师。从事审判的法官全年平均日工作十多个小时,特别是接近年底的11至12月份,为了结案率,没有节假日,天天加班加点,非常辛苦。有的法官一年要审结200多起案件。这么辛苦,这么大的工作量和付出,一年工资收入却不高,反而有的律师一年接上几个十几个案子,轻轻松松就收入几十万上百万,是法官的好多倍。所以近几年,多地都出现国家培养多年、年富力强、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能力的优秀法官,纷纷辞职下海当律师,一边是法官匮缺,一边是律师数量持续增加,竞争案源,甚至违规违法。
为此,我们呼吁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整顿和改革律师业,有力打击极少数律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出台政策,提高法官待遇,充实法官队伍,减轻现有法官的工作压力,保证案件的审结质量,清除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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