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以及不动产以物抵债裁定 五指山法院3小时腾空交付房产
本报讯(记者杨春梅通讯员王烁)7月20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现场参与见证一起执行行动,成功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曲某与被执行人于某璇、于某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于某璇、于某锋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指山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于某锋名下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郡孔雀城的一套房产。该院先后在淘宝网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经两次公开拍卖均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经征求申请执行人曲某意见,其表示同意将上述房产进行以物抵债。该院遂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进行以物抵债。由于于某锋未在规定之日内将房产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曲某,五指山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产强制清场。
当天,由于涉案房屋内居住人员未在执行现场配合执行工作,五指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现场下达强制执行命令,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开锁。房门打开后,2名执行法警先行进入房屋排查是否存放危险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大家进入执行现场开展强制清场行动,3名法警负责外围警戒。
行动中,执行干警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对涉案房屋内的家具、物品进行一一清点登记,由搬运人员现场打包并搬运至指定场所存放,全程摄像、摄影。执行活动历经3个多小时将涉案房产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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