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五指山市检察院积极运用磋商程序、约谈制度等办理公益诉讼案效果好
□本报记者吕书圣杨春梅
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探索。自2018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海南检察公益诉讼“三多一精”理念,以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对破坏生态案件零容忍让生态底线思维深入人心
对海南来说,生态环境是发展的底线与本钱,在行政监管、执法手段外,增加公益诉讼等司法手段,有助于形成威慑,让生态底线思维深入人心。
2019年8月19日,护林员向五指山市森林公安局报案称,五指山水满神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水满乡风门岭上清除林下杂草时砍伐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白杪椤。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伐林地面积18.72亩,地类为Ⅱ级保护林地,森林类别是重点公益林。被伐天然阔叶树1529株,被毁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白杪椤7株。
五指山市检察院在接到反映后,于今年3月31日向五指山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采伐行为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等。收到检察建议后,五指山市林业局加强对五指山水满神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种植海南大叶茶作业涉案侦办督办力度,责令涉案行为人停止违法采伐行为,积极主动配合五指山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案件侦办工作。5月8日,该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今年7月18日,村民举报有农户在水满乡什祝青溪一处水坝上养殖了上百只鸭、鹅和黄牛,动物粪便排入河道造成污染。五指山市检察院干警现场走访和进行水样检验,发现多处水样中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严重超标,什祝青溪存在被污染现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受到侵害。立案后,该院邀请相关行政单位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最终达成一致的整改意见。经整改,水满乡什祝青溪被污染的现象得到了有效解决。
积极运用立案后磋商程序促进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五指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经常采取立案后进入磋商程序的办案模式,充分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有利于实现案件精准监督,通过办案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同时也进一步推动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9月10日上午,五指山市检察院就农户在水满乡什祝青溪一处水坝养殖家禽致使地表水水质超标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邀请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三个行政单位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的与会代表针对承办检察官提出的三个焦点问题与承办检察官磋商交换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整改方案。
会后,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的与会代表对于五指山市检察院利用磋商的办案模式表示充分肯定,表示今后将在线索发现、探索履职作为与不作为等方面加强同检察机关的联系,共同推进问题的有效解决。磋商制度实现了案件精准监督,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减少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对抗。
该院还注重做好相关行政部门公益诉讼知识培训。7月3日上午,五指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晓宇受邀为五指山市林业局全体干部、全市公益林管护人员上涉林公益诉讼课。曾晓宇结合海南省涉林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知识和公益诉讼举报奖励规定。
五指山市林业局局长李朝学在会后表示,这堂检察公益诉讼课就像一剂预防针,把治疗不作为、乱作为的“疫苗”慢慢注入了每一个林业人的脑海里。
探寻建立约谈督促制度努力提高公益诉讼回复率
今年3月,“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未及时回复也未整改,或行政机关虽然回复或整改但未在两个月法定期限内回复”等问题,引起五指山市检察院负责人的高度重视,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多项措施进行督促整改。
五指山市检察院与五指山市纪委监委共同签订《关于改进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纪委监委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同时该院推行圆桌会议制度,促进各行政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履职。针对被监督行政机关虽有整改意愿但因客观原因致使整改确有困难,或案件涉及多个行政机关需协调配合共同履职的,由副检察长负责召集各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座谈,促进各单位达成整改共识。
对于案情复杂、当地办案确有实际困难的案件,五指山市检察院主动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监督。经上级院研判后根据案件情况分别对案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指导。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五指山市检察院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已全部回复。
五指山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石秀莲介绍,该院将探寻建立约谈督促制度。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对无正当理由不回复或不积极落实检察建议的,由检察长对同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检察约谈。
从2018年开展公益诉讼至今,五指山市检察院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98件,立公益诉讼案件71件,启动诉前程序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提起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截至10月22日,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43件,占立案总数的61%,召开磋商会12次,召开听证会1次,启动诉前程序42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68%,向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占诉前检察建议总数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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