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霸占租用车辆拒不还 五指山法院公安联动追回涉案车辆促执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春梅通讯员杨静)2月4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联动作用深入调查,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获取一案件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遂立即采取措施,最终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涉案小轿车,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2017年12月,王某在五指山锦绣花园小区向原告某车行租用日产轩逸小轿车一辆并约定按月结算,但王某将车辆开走后并未按约定归还车辆及交纳租金。五指山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立即向原告归还其租赁的日产轩逸轿车一辆,支付租赁费72900元。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后,王某依然未按期交付车辆及还款且无法联系。2020年5月26日,五指山法院依法以拒执罪将王某移送市公安局进行网上追逃,涉案车辆被联控。同时,五指山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扣划了王某的银行存款1146.51元,依法对王某进行信用惩戒,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五指山市公安局于2021年1月将王某抓捕归案。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五指山法院执行局4名干警及五指山市公安局2名办案民警立即奔赴海口,找到车辆实际控制人,告知其该案实际情况并讲明利害关系。经过法院干警耐心劝解,最终车辆实际控制人归还车辆。2月4日,五指山法院将车辆交还申请执行人。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在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扣方面,常常因为寻找难而陷入僵局,因此法院与公安部门的联动合作变得尤为重要。接下来,五指山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各项措施,发挥与各部门间的联动作用,在找人、查物上下足功夫,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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