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核实名单,致低保贫困户被错误退贫等五指山两名村干部受处分
南国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黄婷通讯员梁婧婧)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五指山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2017年10月至11月,通什镇应示村在扶贫工作中未按规定组织人员对拟退出贫困户名单进行核实,导致不符合脱贫条件的低保贫困户王某某被错误退贫;2017年11月9日,应示村违规对两次民主评议确定的“贫困户拟退出名单”合并进行公示且未进行说明,违反了“一评议一公示”程序。黄进民作为应示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6月,黄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鲜雄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6月,黄鲜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