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应付账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部份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又无法联系到相关单位,具体如下:(1)陈建83.85元,(2)福建土木建筑公司1000.00元,(3)海南省电力物质经销部7704.00元,(4)海南省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10000.00元,(5)琼山机电安装公司550.00元,(6)上海望源测控设备20.00元,(7)西安恒新水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元,(8)邢晓山245.87元,(9)电站卫生所8293.00元,(10)加艾村民委员会7200.00元。
请以上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于登报之日起45天内来我公司办理相关付款手续,逾期未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公司将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海南天汇能源五指山发电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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