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动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专家建议管理电动车乱象需持之以恒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路段几乎都“准了”
南国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文盛王洪旭/文图)此前,海口市在先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基础上,新增了“不准非法营运”的管理规定,升级为“九不准”。近日,海口市将电动车乱象整治列为十大专项整治之一。4月17日-18日,南国都市报多路记者走访海口市区部分路段发现,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九不准”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违法电动车甚至在执勤交警面前大摇大摆地经过。
电动自行车“九不准”
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2、不准逆向行驶
3、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不准闯红灯
5、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6、不准接打电话
7、不准超限载物
8、不准安装或手持遮阳伞
9、不准非法营运
时间:4月17日7时30分
地点:国兴大道与五指山南路路口
左手打伞,单手骑车
依然通行无阻
17日早上7时30分,正值早高峰,国兴大道与五指山南路路口电动车穿行繁忙。记者注意到,在该路口西北角,两名交警到岗执勤。
随着人行道绿灯亮起,数十辆电动车前进通行,其中有两三辆不戴头盔的无牌电动车经过执勤交警身边,但并没有被拦下处罚。
当天清晨下着蒙蒙细雨,记者看到,一名身着校服的中学生左手打着伞,仅单手驾驶电动车,旁人看着十分危险,但交警没有制止其违法行为。
时间:4月18日16时30分
地点:凤翔西路与龙昆南路交汇处
交警路口疏导交通
对骑车打电话者视而不见
18日16时30分至17时20分,记者在凤翔西路与龙昆南路交汇处看到,电动车逆行、违规超载、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较多。当日下午4点半至5点,没有交警在路口执勤,逆行的电动车飞驰而过。
下午5点,交通岗亭里走出来一名交警和两名民警在路口执勤,不过只要交警往路口一站,部分电动车主距离红绿灯路口很远就把头盔戴上,有的则避开交警的位置通过。过了几分钟后,民警离开,交警开始执勤疏导交通。一些不戴头盔、骑电动车打电话的车主,从他身边经过,他没有劝导管理。
时间:4月17日17时30分
地点:凤翔东路丁村路口
“九不准”
在这儿几乎都“准了”
“这个路口长期都很乱的,根本管不好。”凤翔东路丁村路口附近商铺老板表示,尤其是通往丁村的城南路,两侧被流动摊贩及拉客的电动车占道,电动车和汽车只能共用一条机动车道,常常堵得汽车进不去。
17日17时30分,记者观察到,电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接打电话、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十分常见。
在电动车“九不准”管理条例中,除了“不准安装或手持遮阳伞”这项外,其他“八不准”违法行为在该路口随时可见。
时间:4月17日18时
地点: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路段
不戴头盔、逆行
执勤交警没拦车处罚
晚高峰时段,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路段,一辆装满电动车的货车停在路边,还有几名市民在等候接受处罚。记者注意到,三名执勤交警站在路边,对不戴头盔、无牌电动车熟视无睹,偶然发现有占用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也只是喝令其回到非机动车道,没有拦车处罚。
在记者观察的15分钟内,多次看到电动车逆行、不戴头盔、无牌电动车上路、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现场的值勤交警都没有拦车处罚。
专家建议:
管理电动车乱象不能松懈
可发动热心市民参与监督管理
“电动车出现各种违法行为,不仅跟管理有关,与电动车驾驶者的素质也有很大关系。”海口市民伊先生表示,如果大家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贪一时方便而出现违法行为,就能杜绝大部分乱象出现。
原省政协委员、省公共关系协会执行会长代红表示,驾驶电动车“九不准”的规定,对电动车驾驶员是一种约束,有了规定就要执行,但执行也有难度,比如警力不够,市民过于放任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等。
此外,交警执法不能有选择性,只顾前面不顾后面也不行,电动车活动性大难管理,可以在红绿灯路口检查,但建议不要在早高峰查,因为早上很多人上班,孩子上学;要以“宣传+教育”、“惩罚+引导”为主,可以放在晚高峰和平时,这样起到教育作用。
代红说,建议借鉴“双创”管理模式,在路口设“九不准”宣传点,设志愿岗,对违规人员实施教育性处罚。同时,让违规人员参与到宣传劝导中来,让他们从中体会执法的难度,体会交警的辛苦,也可感受电动车乱象丛生的状况。
海口市社科联主席詹长智建议,除了交警执法外,也要让交通志愿者、热心市民参与监督管理,且管理和引导要持之以恒,不能松懈,岗位职责要做到位。对于市民来说,要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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