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洋浦土告字〔2020〕5号
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其公司注册地为洋浦经济开发区;非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迎宾大道洋浦大厦1420室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购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7:00(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2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8: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30;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30。
七、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二)参照《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不属于产业项目用地,参照相关指标,要求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450万元/亩,产出指标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不低于20万元/亩开发建设,达产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三)土地竞得人的公司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自竞得宗地之日起30年内不得迁出洋浦经济开发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从出让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报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有关管理规定。(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八、其他事项
(一)竞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布出让结果。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二)挂牌活动结束,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洋浦经济发展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三)净地情况出让宗地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四至界线清楚,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宗地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迎宾大道洋浦大厦1420室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联系人:翟先生、李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28829216、65303602、32855875。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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