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浦管函﹝2021﹞33号
三亚吉亚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琼府复决﹝2017﹞152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琼行终1032号、(2020)琼行赔终23号的判决,你司位于洋浦开发区D7-2-4地块923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洋浦房地证字第0015号),认定非政府原因土地闲置事实清楚,且闲置时间已超过两年。根据判决书,本机关重新下发决定,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7日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288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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