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启运港退税政策洋浦落地首单业务申请退税6.4万多元
本报洋浦4月7日电(记者林书喜特约记者李灵军)4月7日凌晨,装载着佛山逸日盈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的3个集装箱家电配件的内外贸同船“远泰28”轮停靠在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很快,这些集装箱将另外搭载外贸货轮运往孟加拉国。而在“远泰28”轮4月3日从广州南沙港报关放行后,该公司就已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提交了启运港退税64650.12元的申请。这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今年1月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经停港),自离境地口岸(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其中,离境港明确为洋浦港区。
据洋浦航运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将出口退税环节提前,有利于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企业揽货能力和资金周转率,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出口货物在洋浦中转,增强洋浦港辐射带动效应的有力措施,对推动洋浦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非常有利。
据悉,海南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企业出口退税时间较一般情况提前3天至20天,以本次首单业务退税为例,佛山逸日盈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退税时间提前了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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