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东部生活区项目迁坟公告
因洋浦东部生活区横17路、环新英海大道、东纵一路延长线、环岛旅游公路洋浦段、德国大学及配套等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全部搬迁,现将该工程建设规划范围内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地范围
项目用地位置: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范围详见附件:东部生活区项目用地范围影像图。请该地域范围内的坟主,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前,到对应村委会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作无主坟处理。
二、洋浦经济开发区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一)本补偿标准适用于开发区120平方公里区域。
(二)迁移坟墓,统一迁入蒌青岭或银岭公墓,政府承担墓穴土地成本和基本墓体建设费。
(三)迁移坟墓,给予以下补偿:
(1)普通坟,每丘补偿2600元。
(2)连棺坟,每丘补偿4300元。
(3)家庭户数10-20户的村族总坟,每丘补偿10000元。
(4)家庭户数21-50户的村族总坟,每丘补偿16000元。
(5)家庭户数50户以上(不含50户)的村族总坟,每丘补偿28000元。
(四)在规定时间节点内迁移坟墓的,给予以下奖励:
(1)普通坟,在规定时间节点迁移的,每丘奖励1000元。
(2)连棺坟,在规定时间节点迁移的,每丘奖励1500元。
(3)家庭户数10-20户的村族总坟,在规定时间节点内迁移的,每丘奖励6000元。
(4)家庭户数21-50户的村族总坟,在规定时间节点内迁移的,每丘奖励10000元。
(5)家庭户数50户以上(不含50户)的村族总坟,在规定时间节点内迁移的,每丘奖励15000元。对涉及多个村庄且户数较多的村族总坟,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但补偿和奖励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五)本补偿标准出台前已启动的搬迁项目涉及坟墓迁移的,按原标准执行;本补偿标准出台后启动的搬迁项目涉及坟墓迁移的,按本标准执行。
三、搬迁时间要求及相关事宜
请上述迁坟范围内坟墓之主,务必于2021年5月3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迁坟有关事宜与迁坟登记人员联系,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四、迁坟登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棠柏组迁坟登记人员:黄发雄联系电话:13907676704
西照组迁坟登记人员:唐斌联系电话:15501781199
冠英组迁坟登记人员:符秀才联系电话:18289588066特此通告
附件:东部生活区项目用地范围影像图
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办事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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