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34吨废催化剂欲过海 2人被南港派出所民警行拘
□记者沈丽焕通讯员黄燕
本报讯6月19日下午,海口铁路公安处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2名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李某、蔡某。
据了解,6月10日上午11时30分,李某、蔡某驾驶一辆挂有豫B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到达南港码头。李某通过谎报车载沙子的方式购得当天从南港至北港码头的过海船票。李某驾驶半挂牵引车进入车辆扫描大厅时,南港管理所汽车查危员在操作室内扫描该车辆,发现该车车内货物有异常。
随后查危员立即通知引导员查看该车货物,发现该车货物皆为铁桶,共137桶,且铁桶上都标有有毒标志。于是查危员和引导员向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报警。接警后,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该半挂牵引车及其司机进行控制,并口头传唤李某、蔡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初步认定李某、蔡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在近一周的调查中,该派出所提取样品到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比对,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内容,查明137桶危险物质为RDS废催化剂(HW50废催化剂),HW50废催化剂废物属于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危险特性属毒性,累计34.04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6月19日下午,南港派出所以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对2名涉案违法人员分别处以15日和10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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