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也是一种普法宣传
在当下这个信息超载的时代,注意力是稀缺资源。对于政法机关来说,普法宣传也好,警情通报也罢,其实都是在已经超载的信息总量上再加信息,都需要努力争夺公众的注意力。怎样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把话说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春节期间,科幻电影《流浪地球》征服了无数观众的心,片中反复出现的“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的安全提示随之迅速走红。2月10日,江苏苏州交警将这段提示词写在了苏州高架的LED提示板上,过往司机们看了很是兴奋。就连这部科幻片的导演郭帆也在微博中转发了一组网民拍到的现场照片。
“蹭热度”是网络传播的重要手段,苏州交警运用起来娴熟自如,毫无违和感,让交通安全提示成功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可以说是公安宣传“蹭热度”的经典之作。除了“蹭热度”,互联网传播的手段还有很多,打情感牌就是其中之一。山东莘县公安机关善于运用情感的力量,一个以情感人、以情说法的警情通报也成功收获了“十万+”。2月9日,莘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莘县公安局”发布了一条警情通报,对当日发生的“莘县燕塔一青年男子坠落身亡”一事进行说明。这一通报以人性化的行文劝公众“自珍自重”“对自己负责,对父母家人负责”,最后设身处地地劝说当地网民不再传播血腥视频,以免给死者家人造成反复伤害。一篇充满感情,接地气、讲人情的警情通报,在公众的热情转发下变成了阅读量极高的“网文”,这种传播方式,值得点赞。
安全提示就一定要干巴巴地说吗?警情通报就一定要冷冰冰地讲吗?显然不是。从某种程度上讲,公安机关的每一次安全提示和每一份警情通报都是一种普法宣传。而有效的宣传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方式来表达。当下,只有把互联网思维和法治思维相结合,善用网上传播手段,才能推动法治宣传走上新闻排行榜。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讲,公安机关对社会的信息发布本质上是职务行为,真实准确、规范适度是基本要求。把互联网的新思维和新理念融入信息发布需要适度,不可勉强。
无论是安全提示还是警情通报,它的受众都是民众,说人民群众想听、爱听的话,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体现了公安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以民意为导向的执法理念,其背后都是公安机关的人民情怀。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法者把话讲好也是人民情怀的体现。(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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