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播放他人歌曲 1分钟也侵权 网络公司被判赔
被网友称为“斗鱼一姐”的冯提莫在一次直播互动中播放了歌曲《恋人心》的片段。随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以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侵害其对词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斗鱼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其赔偿涉案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等共计4万余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斗鱼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近日,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音著协:网络主播直播中播放他人歌曲
2018年2月14日,网络主播冯提莫在斗鱼公司经营的斗鱼直播平台进行在线直播,其间播放了歌曲《恋人心》,时长约1分10秒(歌曲全部时长为3分28秒)。
音著协认为,歌曲《恋人心》的词曲作者张超与音著协签订有《音乐著作权合同》,斗鱼公司侵害了其对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要求斗鱼公司赔偿涉案歌曲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开支共计4万余元。
斗鱼公司认为,涉案视频是由主播制作并上传、自动保存在平台上的,在此过程中斗鱼公司仅提供了中立的技术、信息存储服务,不构成共同侵权、帮助侵权和单独侵权。斗鱼公司对涉案视频作品在线传播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事前进行了合理审查,事后也采取了相应措施。
此外,斗鱼公司在接到相关案件的《公证书》后,于2018年7月9日在斗鱼直播平台上删除了包含播放歌曲《恋人心》内容在内的主播冯提莫“2018-02-1421点场”直播视频文件。
法院:参与打赏分配“删除”不能免责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在直播当时、在线点播观看视频及不观看视频时,平台用户都可以选定主播房间号进行打赏,对于打赏收益,斗鱼公司与主播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故斗鱼公司才是这些成果的权利人,享有相关权益,其自然应对因该成果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而在此案中,斗鱼公司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而是平台上音视频产品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并享有这些成果所带来的收益,故其获悉涉案视频存在侵权内容后进行删除的行为不能免责,斗鱼应对直播成果的合法性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审核义务,而不应以直播注册用户数量庞大及直播难以监管而放弃审核,放弃监管,放任侵权行为的发生,不承担其应负的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匹配的义务。
2018年12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斗鱼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000元及合理费用3200元,驳回音著协的其他诉讼请求。斗鱼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年7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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